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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关于科普、工作量、一线优惠政策等大家感兴趣的点都进行了说明。
通知明确表明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科普工作安排
于申报条件中完成健康科普工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评审条件附则相关要求进行认定。2023年度申报评审中只需完成当年健康科普工作,对2022年及以前不作要求。
认定健康科普活动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但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健康科普讲座的照片、课件等;参与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的照片;科普文章扫描件或视频截图等。
申报专业调整
关于申报专业调整。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对个别申报专业进行调整。
自2023年起,医疗类增加生殖与遗传医学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妇产科或泌尿外科;医疗类脑电图诊断专业更名为神经电生理(脑电图)诊断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神经内科或脑电图技术。
关于工作量调整。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方可申报。
援外、援疆期间视同完成援派期间的基本工作量;对口支援(1年)期间由受援单位统计工作量,不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
此外,关于感染防控科室专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通知指出:
自2025年起,专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均需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且现申报类型应与考试申报类型(全省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一致,申报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2021年度考试通过但未参加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可申报医疗类临床营养专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计划生育专业按从事专业选择申报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专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可享受优惠政策
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查询地址: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222.143.33.75:8006/)
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免除卫生支农任务
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在申报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享受过职称晋升优惠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省卫健委郑重告知: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评审材料扫描件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各级审核部门均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后或者审核截止时间后均不能退回修改。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于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倒查追责,全省通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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