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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医学类、护理类专业的,应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主治(主管)(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博士学位,聘任主治(主管)(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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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条件
(一)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专业理论水平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某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专业工作经历与能力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
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3.具有培养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协助培养研究生的能力。
4.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承担科研的能力,能提出课题并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标志性专业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提供下列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2.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5例以上,取得显著成效。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2项以上,并运用于专业实践,产生显著影响。
4.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类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
5.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护理类排名前3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市属三甲医院和疾控机构医学、药学、技术类人员,排名前2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护理类排名前3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平均每年在专业学会或本单位作学术报告或讲座2次以上。
7.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二)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专业理论水平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某领域有所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专业工作经历与能力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
2.具有比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一般复杂疑难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熟悉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和研究方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标志性专业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提供下列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专业工作业绩: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2.解决本专业一般复杂疑难问题5例以上,取得明显成效。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1项以上,并运用于专业实践,产生明显影响。
4.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5.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排名前3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护理类可排名前3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市属三甲医院和疾控机构的医学、药学、技术类人员,排名前3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平均每年在专业学会或本单位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
7.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常委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
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二)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6项条件中3项,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篇。
2.排名前2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委员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
5.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医院担任护理部主任、副主任。
6.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5年以上。
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其他条件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正高级的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的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
(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要求
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三)年度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1年应为优秀。
(四)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应按相关规定,符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时)要求。
(五)下基层服务要求
城市医生应按规定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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